獎勵有經濟困難的法律系所優秀學生,本所特別設立本獎學金。
五名,獎金每名新台幣二萬元。
1. 申請時為法律系(所)或科法所在學學生。
2. 申請人有經濟困難的情形。
3. 最近一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。
4. 已申請其他獎學金者,亦可同時申請本獎助學金,惟應註明已申請之獎學金及金額。
5. 申請人必須親自赴本所領獎。
1. 申請人請與貴校助教聯繫。
2. 申請人於填寫申請表格後,請交由助教彙整,再向本所提出申請,各校煩請於2024年12月9日前提出申請。
3. 如有任何問題,請Email本所人事部張主任(Email: lcshr@lcs.com.tw)洽詢
經本所書面審核通過者,本所將通知得獎人,並邀請親自赴本所參加頒獎典禮及與本所律師的座談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