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CS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

2026-08-04 實績案例

台新新光金控合併案 – 銀行合併

本所代表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於2025年7月24日完成合併,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,合併後台新新光金控持有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2家銀行100%股權。現2家銀行擬進行合併,本案於2026年6月4日分別經2家銀行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2026年8月4日經金管會同意,以台新銀行發行新股及現金支應合併對價,本案暫定合併基準日為2027年1月1日。